農業科技信息中介服務合同
甲方(委托方):
統一社會信用代碼:
乙方(服務方):
統一社會信用代碼: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等相關法律法規,本著自愿、平等、有償、誠實信用的原則,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,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農業科技信息中介服務相關事宜,訂立本合同。
第一條 服務內容與要求
1.1 乙方根據甲方需求,提供以下農業科技信息中介服務:
(1);
(2);
(3)__。
(具體服務內容可包括但不限于:農業科技成果信息查詢與推介、農業技術供需對接、農業科技政策咨詢、農業項目可行性分析、專家人才引薦等)
1.2 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農業科技信息真實、準確、及時,并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。
1.3 服務期限:自_年月日起至年月_日止。
第二條 服務費用與支付
2.1 本次服務費用總額為人民幣元(大寫:)。
2.2 支付方式:
(1)本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,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總額的%,即人民幣元;
(2)乙方完成全部中介服務事項并經甲方書面確認后個工作日內,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服務費用。
2.3 乙方收款前應向甲方開具合法有效的發票。
第三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
3.1 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農業科技信息中介服務。
3.2 應向乙方清晰說明其技術需求、目標及預算等信息,并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。
3.4 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服務費用。
第四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
4.1 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服務費用。
4.2 應勤勉、盡責地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,運用專業知識和經驗,為甲方尋求合適的農業科技信息、技術或合作方。
4.3 對在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。
4.4 應如實報告中介服務的進展情況。
第五條 保密條款
5.1 甲乙雙方應對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、技術信息等保密信息承擔保密責任,未經對方書面同意,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,亦不得用于本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。
5.2 此保密義務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失效。
第六條 違約責任
6.1 若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服務費用,每逾期一日,應按逾期支付金額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。
6.2 若乙方提供虛假信息或未盡勤勉盡責義務,導致甲方遭受損失的,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。
6.3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,應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。
第七條 爭議解決
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,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。協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第八條 其他
8.1 本合同一式份,甲乙雙方各執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8.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。
8.3 本合同未盡事宜,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。
(以下無正文)
甲方(蓋章):
法定代表人(簽字):
委托代理人(簽字):
地址:
電話:
開戶銀行:
賬號:
簽訂日期:年月__日
乙方(蓋章):
法定代表人(簽字):
委托代理人(簽字):
地址:
電話:
開戶銀行:
賬號:
簽訂日期:年月__日